一、審核項目名稱: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條件審核
二、審核內容:
(一)初次申報產品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條件審核;
(二)改變或增加生產現場、實際生產企業變更的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
條件審核。
三、審核的法律依據:
1.衛生部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》及其實施細則;
2.衛生部《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程序》;
3.衛生部《健康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衛生條件審核規范》;
4.衛生部《化妝品衛生規范》及相關技術標準;
5.衛生部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》。
四、審核方式:采取資料審核的方式,即根據以往對生產企業許可和監督情況,對企業提供的
申報資料進行核對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在資料審核基礎上再進行現場審核(不進行采樣封
樣):
(一)Z近一年生產企業未接受過衛生監督;
(二)Z近一年有過被查處的違法行為;
(三)Z近一年監督抽檢發現該生產企業產品衛生質量不合格;
(四)在審核過程中,認為有必要對生產企業進行現場審核的。
五、審核條件:
1.已取得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》的廣東省境內化妝品生產企業;
2.生產企業必須符合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》、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》
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》要求;
3.申報資料真實、合法、完整、規范。
六、申請材料目錄:
申請單位向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受理處提交下列資料(一式四份):
資料編號1、健康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衛生條件審核申請表;
資料編號2、產品配方;
注:同一申報單位同時申報多個產品時,每個產品應有一個配方,按產品逐一申報,并符
合下列要求:
(1)應標明全部成份的名稱、使用目的、百分含量,并按含量遞減順序排列;各成份有
效物含量均以百分之百計,特殊情況(如有效物含量非百分之百、含結晶水及存在多種分子結
構等)應詳細標明;
(2)成份命名應使用INCI名,國產產品可使用規范的INCI中文譯名,無INCI名的可使用
化學名,但不得使用商品名、俗名;
(3)著色劑應提供《化妝品衛生規范》規定的CI號;
(4)成份來源于植物、動物、微生物、礦物等原料的,應給出拉丁文學名;
(5)含有動物臟器提取物的,應提供原料的來源、質量規格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
明;
(6)分裝組配的產品(如染發、燙發類產品等)應將各部分配方分別列出;
(7)含有復配限用物質的,應申報各物質的比例;
(8)《化妝品衛生規范》對限用物質原料有規格要求的,申報單位還應提供由原料供應
商出具的該原料的質量規格證明。
資料編號3、生產工藝簡述和簡圖(標明所用到的生產設備、原料);
資料編號4、與該產品生產有關的生產設備清單;
資料編號5、產品標簽和說明書(屬于初次申報產品進行生產企業衛生條件審核的,可提
供樣稿;屬于改變或增加生產現場、實際生產企業變更的變更批件進行生產企業衛生條件審核
的,應提供市售產品標簽和說明書);
資料編號6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;
資料編號7、委托生產的,應提供委托方與被委托方簽訂的委托加工協議書;申報資料必
須加蓋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單位公章;
資料編號8、代理申報的,應提供委托代理證明。
七、申請材料要求:
申報資料應逐頁由申報單位和生產單位加蓋印章確認(委托加工的,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都
要蓋章)。申報資料使用A4規格紙打?。ńㄗh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,英文使用12號字),內
容完整、清楚。
八、申請表格:
詳情請咨詢中標科技有限公司 李老師
九、審核實施機關: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
受理地址:中標科技有限公司
受理時間:每周一至周五,上午9∶00―12∶00,下午13∶00―17∶00(逢周五下午
不對外辦公)
十、審核程序: 詳情請咨詢中標科技有限公司http://www.28gmp.com 13318072610李老師
十一、審核時限:
自受理之日起,10日內出具審核意見,需現場審核的,增加30日;自審核意見作出之日
起,3日內告知申請人。
以上時限不包括申請補正材料及技術審查所需時限。
十二、技術審查收費:按有關部門批準收費。
十三、咨詢與投訴機構:
咨詢: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化妝品安全監管處
投訴: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法規處
十四、其他:
(1)通過衛生條件審核的申請單位,到省局受理大廳領取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條件審
核意見》(包括審核表及所附材料),自行將相關產品送檢后向衛生部提出申請。
(2)產品配方或生產工藝等可能涉及產品衛生安全內容變更的,按新產品申報;
(3)委托代理證明應載明委托申報的產品名稱、受委托單位名稱、委托事項和委托日
期;并蓋有委托單位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名;一份委托代理證明文件載明多個產品的應同時
申報,其中一個產品提供原件,其它產品可提供復印件,并提交書面說明,指明原件在哪個產
品申報資料中;如為外文,應譯成規范的中文,中文譯文應經中國公證機關公證;
(4)本工作程序未規定事項,按照《衛生部關于印發〈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程
序〉的通知》、《衛生部關于實施〈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程序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和
《衛生部關于印發〈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程序〉配套文件的通知》有關規定執行.。